拆迁安置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
高,事关被拆迁群众的切身
利益。只
有严格
依法律办事,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
关系,特别是维护被拆迁群众的
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群众的充分
理解、支持和拥护。日前,
福建省福安市溪潭镇岔口牛埕村的部分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了当地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涉嫌存在的
一些问题。
2002年,原居住在福安市溪潭镇岔口牛埕村的部分村民因“福安市造福工程文件”搬迁到溪北村澳里村居住,至今已17个年头。以前,没有任何部门告知
我们群众该处房子是属于“两违”,如今,当地有关部门领导为了拆除该处房子建二期安置房,将我们的房子列为“两违”,而在
2015年为了占补平衡将我们的原村旧房按照“旧村复垦
项目”
给予复耕。假如我们的现住房是“两违”,为何要将我们的旧房复耕?难道农民唯一的住房都不能拥有吗?国家规定“一户一宅”对
于我们该如何体现?
在拆迁赔偿
方案中,某领导利用
职务之便将(20
12)58号福安市会议记录的补偿方案给我们赔偿,而同在
其他村庄拆迁补偿
时又按(2018)32号文件执行。相同的一座房子,在补偿上我们
就要相差大几十
万元,在已经拆除的两栋房子中因对补偿方案的异议,其中钟某茂的部分补偿款还未给付的情况下,就对他的房子进行拆除;而另外一户,是因他的儿子在他手下工作,
也只能敢怒不敢
言。这种以“两违促拆迁”和“株连式”的拆迁行为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
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
合法权利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
10)15号文件精神,不利于社会的团结与和谐稳定。
作为20
19年7月7日拆迁现场指挥长的
刘某某、王某某,在没有充分
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对高5层楼进行拆除,现场群众担心会对
自己的生命财产构
成威胁而提出异议,要求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再拆除,可他们不予理睬。因群众的诉求得不到合理的
解决,又因某些保安在现场煽风点火、口出狂
言说“我们就是土匪,能把我们怎么样”的挑衅下,一度造成局面失控,
最终有两名群众被拘。难道群众提出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有错吗?作为现场指挥
人员的某些领导不解决群众问题就没责任吗?这难道不是不作为的表现吗?
如今两栋房子拆后改变原来村庄干净整洁安静祥和的局面,留下的只是一片狼藉,下
水道被堵、水管破裂、房子变形,防盗网被砸、污水横流、道路被毁以及
那些无助的农民等等,至今无人过问,当初的承诺也没有兑现,现已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出行等问题。难道所谓的“安征迁”就是这样的做法吗?我们仅要求给予解决实际问题和合理的安置补偿,别让各种违规逼拆继续,还我们安宁生活。
无独有偶。溪潭镇城山村下城点6号村民反映,20
19年6月11日,拆迁办王主任说找我谈房子拆迁问题。6月
14日,镇里两位领导找我谈我弟弟房子拆迁问题。我的房子
四层、建筑面积
500平方
米,但是没有提拆迁补偿问题。2019年6月18日早上,镇领导
刘某某带领百号人,有城管、建设部门、临时保安,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对我房子进行强拆,把我家十来口人强制拉出连一件衣服都不让带,把我八十
多岁老父亲送去医院。强拆至今一个月时间,没有一个领导跟我谈赔偿安置问题,我找他们都推来推去电话也不接,我家十来口人至今没地方住。他们还把我八十多岁的老人送回来,至今对我们家不管不顾。
目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达到
理论学
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为此,希望有关领导能到我们当地走一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了解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用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工作成效,切实增强拆迁安置群众的
幸福感和归属感。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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