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被执行人履行判决 原告设置障碍不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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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奔驰研发中心项目。据余某喜介绍,奔驰研发中心项目工程位于北京亦庄开发区,总包方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包方(甲方)为沈阳黎明门窗幕墙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我公司为外墙铝板加工方(乙方)。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沈阳黎明门窗幕墙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主要涉嫌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二,经济损失。甲方按5系3涂铝板收取超高单价718元/平方米,导致建设方总包方损失871万元;甲乙合同签订1系2涂价格235元/平方米,尚欠乙方货款1354022.358元,另有送货单未被认可的408.02平方米,型材加工喷涂275000元未付款,欠款拖欠至今未付,导致乙方损失接近200万元。此数据有法院判决书为证。
这是黎明门窗幕墙公司阻止加工方进场的录像截图。其三,工程质量。外墙铝板漏水,退色;乙方提供铝板材质不会漏水,是甲方安装时胶不合格老化导致漏水;我方完全按合同施工。因为甲方只要两涂,时间久了有点退色(这有鉴定报告)。因为承诺是保十年,所以按合同我方要进场维修或换板,而甲方负责人蒋某友唯恐建设方知道他铝板造假,因而就阻扰我方进场,我方没法履行责任而导致法院将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蒙受这样的不白之冤,使我百口莫辩,深感无奈、痛心和惆怅。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