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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北安副市长带队搞假工程招投标 谁来管?

中国民生播报网讯:近日,记者接到黑龙江通源电力安装限责任公司的项目庚军投诉,称黑龙江省北安市副市长王兴东带队搞“北安市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施工”虚假招投标。那庚军强调,“北安市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招投标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扰乱了招投标市场,损害了他投标益,破坏了社会公平、秩序。

案情经过:

2018年4月12日,“北安市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施工”的招投标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在评标过程中,有名评委私带手机并与外界联系,涉嫌违法违纪,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规,被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被清退。之后,在“北安市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施工”招标小组领导要求下,又重新补抽了一名评标专家。补抽的专家并没有进行重新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是“受命”签字而已。被清退的那位评委在评标委员会工作近一天,对其有倾向性打分、不公平公正的评审结果仍然作为评审结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员有回避事由、擅离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应由更换后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否则此次评审结论无效。然而,“北安市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施工”招标小组领导、副市长王兴东拒绝重新评审,举报人表示非常无奈。


 

专家签名的评标结论
 
 
据记者调查,北安市龙安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授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陆叶并没有在本企业法缴纳社会保险。陆叶(身份证号码:32068419######2177)系哈尔滨龙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职工,由哈尔滨龙高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社保局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此明显可见,陆叶并非北安市龙安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员工,其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系挂证行为。陆叶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因此陆叶无权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陆叶在哈尔滨龙高科环境技术公司社会保险凭证
 
记者还了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款规定: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和职业印章。因此陆叶的违法行为导致他并没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北安市龙安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弄虚作假、欺骗等行为非常明显。此次招投标,陆叶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第三款“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之规定,北安市龙安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显然没有中标资格。然而,据记者得到消息,北安市副市长王兴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次提醒此为废标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北安市龙安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让整个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十分费解。 

多家投标单位投标人员向记者反映,本次“北安市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招投标是由北安市副市长王兴东亲带队赴哈尔滨主持,各投标单位本来都满怀信心,相信这一定是一次公平公正的招投标。但王兴东副市长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对评标中出现的问题不查不究,继续让问题标“合法”成立,让众多投标单位不能不认为,王兴东副市长不是来严肃监督招投标的,而是来“拿标”的,这在黑龙江多年的招投标市场上是绝无仅有的。那庚军不无讽刺地表示:“在党中央主席三令五申从严治党,依法行政高压态势下,不能不让人叹服王兴东副市长的胆量!”

荒唐回复:
 
那庚军告诉记者,黑龙江通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中标结果表示不服,遂于4月17日向监督单位“北安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异议。但监督单位“北安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荒谬的中标单位的“解释”来驳回黑龙江通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质疑,让通源公司上下哭笑不得。

黑龙江通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进一步调查又补充了一些有力证据,并于4月24日再次向监督单位“北安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及监督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但是这一次监督单位以不予理睬来掩盖自己的违法违纪和不作为。监督单位和副市长王兴东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采取推诿、拖延的不作为方式,以求确保“自己人”中标,这是非常危险的渎职行为。

那庚军表示,“北安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一枉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原则,对如此关乎民生的重点扶贫项目工程,招标人及监督单位竟然如此公然违法违纪,背后复杂的利益链条——王兴东副市长的身影无法抹去。 

据记者调查,中标单位“北安市龙安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公示中列出的企业业绩“克东县惠民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未竣工,工程项目竣工前依然存在工程安全隐患、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等问题,此项目不应作为该企业的有效业绩。在工程建设领域未完工的在建项目不能作为企业业绩,这已是行业通识。相关法规明确指出,在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时未完工项目不作为企业业绩,由此可见北安市惠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无效。

记者还了解到,中标单位“北安市龙安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公示中列出的建造师业绩“黑河电商0.6兆瓦分布光伏电站、黑河电商1.2兆瓦分布光伏电站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等官方网站均未找到相关中标公示信息。而北安市龙安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黑龙江通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提出此质疑仅仅是回复:这两个业绩不属于招标范围,而未提供有效证据来证明这两项业绩的合法性,涉嫌欺骗。

那庚军重申:“如此不遵纪守法,没有诚信的公司还能中得如此关乎民生的重点工程,可以想见其背后的黑幕。”

据记者查证,“北安市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工程”自公示完中标结果后一未曾暂停,违法中标单位北安市龙安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已于近日举行了开工仪式。对于通源公司的合法质疑,招标人、监督单位及违法中标人竟然如此漠视法律,违法开工,其所作所为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那庚军后告诉记者,北安市副市长王兴东带队搞违法招投标已经被其投诉到多家媒体,并且已有《民主与法制时报》、《改革报》、《红星新闻》等多家媒体关注了该案。多家投标单位正在等待此次北安副市长王兴东带队违法招投标的最终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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