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女子被撞含冤死 肇事者家属态度恁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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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凌晨,在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我年仅31岁的妻子夏某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身亡,负主要责任的肇事男子李某前(23岁)也已死亡,其家属对于我们受害者家属的合理诉求不予理会,这样的做法于情于理让我们难以接受。”近日,家住河南省巩义市河洛镇的李某崇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9年7月8日凌晨3点多,我和妻子夏某玲以及妻弟结束一天的加班工作,三人骑两辆电瓶车正常靠右由南向北行驶。在沈丘县北城社区附近,回家途中,我妻子夏某玲遭遇一辆醉酒驾驶重型摩托机车的叫李某前的人从后方以非常快的速度冲撞到我妻子的电瓶车,我妻子当场闷声倒地,血流不止,当即由沈丘县中医院转院,并于早上在周口市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配合案件的调查,我妻子夏某玲在冰冷的太平间里停放了10日后,于7月18日才火化,我亲自抱着我妻子的骨灰和其沈丘县的亲人将其接回老家河南巩义安葬。
上天太不公平了,我深感痛心,我漂亮贤惠的妻子才刚过完31岁生日不到1个月,就这样与我们阴阳两隔了,可怜我们的两个还年幼无知的儿子,大儿子7岁,小儿子才1岁多刚学会喊妈妈没几天。大儿子每天都在问妈妈去了哪里?怎么还不回来?小儿子每天都在咿咿呀呀的冲着我喊妈妈,我都不知该怎么面对那两双无辜含泪的双眼……
由于事发突然,一心抢救,来不及去寻找法律的途径去获得赔偿款项,所以一直由自己的微薄收入和身边亲戚的接济,才解决了当天在医院ICU重症监护室的燃眉之急,可是不该离开我的妻子,还是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目前,因为肇事宝马摩托车辆的驾驶者李某前也已经于7月25日左右死亡,其家属从始至今一直不露面。我的父母都已年过六旬,老父亲是名越南战场的老军人,对国家也做过贡献,可是却患有尿毒症、肾衰竭、高血压等并发症,每隔一天就要去洗一次血,家里已是负债累累。我们在妻子娘家租了一套房子暂住靠揽点小活维持生活,虽不富裕,但过的踏实,一家其乐融融。出事那天就是为了干活忙到第二天凌晨,妻弟也来帮忙,老岳父也过来在家帮忙照顾小孩。谁成想眼看马上就要到家,妻子却永远也回不了家了……更让人生气的是自出事到现在,肇事者的家属从未露过面,也未曾表达过愧疚之心,我们家人阴阳两隔他们却连句最基本的道歉都没有,我们在医院抢救以及到办理我妻子后事之后,直到现在,所有开销均由我们自己垫付!目前的我孤身一人上有老下有小的,少了妻子这个贤内助,几乎是塌了天,寸步难行!
近些天,由于等待事故中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法院所需要的票据的整理,以及相关费用(医院的抢救费,治疗费,停尸费,尸体的火化费,安葬费等等)的支出到现在,身上花费已经捉襟见肘。李某前的父亲曾在村里到处宣扬要把李某前的婚房变卖作为赔偿我们的一部分,事到如今交警大队通知李某前的父亲去按指印,他们都不去。我们人被撞死了想通过事故中队要求其家属前来协商,他们也不来!对此不管不问实属过分,如此冷漠,令人心寒!
沈丘县事故中队的人告诉我:肇事者骑的宝马摩托车是无证的,查不出来信息,牌照都是假的,其父李某兵曾说自己没钱已经做好去蹲大牢的准备,可是我们发现除了李某兵给其子李某前买的婚房外,他们家的宅子也是相当气派(见下图),令人心存疑惑之前所说的没钱的谎言。也曾听说他们家是挺有势力的,可不管怎么样,我们这些老百姓的命就不是命吗?
律师告诉我:肇事者李某前这个人已经死了,就没法起诉了。那么,难道撞死了人的李某前死了就没事吗?难道李某前的父亲就应该对此事不过问不赔偿吗?如果法律不能让死去的李某前戴罪赔偿,又不能让他的父亲李某兵赔偿,那我两个孩子的母亲就应该白白被撞死吗?毕竟她才31岁呀,于情于理这都说不过去。我该向谁说理去!我恳请法律能为我死去的妻子主持公道。要求:一是让肇事者李某前的父亲李某兵替他儿子向我们赔情道歉;二是必须依法给予赔偿。我们看过他家的房子,还是挺显眼气派的,并非所说的一无所有。何况法律也是以人为本,虽然无情,但法律它不是冰冷的,我相信法律不会让我们家属失望!就像经常说的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恳请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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