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我家房子被认定为危房后,我父母
就向当地政府申请重新建房,但迟迟得不到重新建房的地基批准。6月24日晚上我家危房倒塌,造
成我家
人两死
一重伤的惨痛事故。由于善后事宜未得到
解决,死者至今仍未下葬。”7月4日,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聊月村三组村民罗先生致函上级
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一份题为《重庆市江津区一危房倒塌致两死一重伤》的反映材料中,罗先生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罗某,男,汉族,出生于
1986年
12月,是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聊月村三组的一位村民,平
时靠在外打工维持生计。6月24日晚上9点30分左右,我家的危房突然倒塌,造成我父亲罗某良、母亲胡某明两位老人当场死亡,我12岁的儿子(留守儿童)重伤的惨痛事故。当地电视台以《江津一农房墙体垮塌 三人被埋两死一伤》为题进行了报道。
早在
2016年8月,我父母
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重新建房。在申请建房之前,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就对我家房屋进行评判,判定为危险住房。因我家里住房为一百多年前的土房,多次积极选址重建,不知是什么原因,镇政府迟迟不批,一
直不重视我家住房的危险性。近期地震频发,雨
水过多,当地政府明知我家住房的危险性,却未组织人员对我父母和儿子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知是危房,我父母重新选址建房却迟迟得不到批准。而在地震和暴雨频发之际,当地有关部门不为我家人的生命安全考虑,未劝嘱我的家人撤离危险住房,是造成如今两死一重伤悲惨事故的主要因素。
此前,在村里修建七宋公路时,修路需要泥土来填方,经村委会主任邱某超、镇领导龙某
容对我父母承诺,在修公路需要的泥土在我家土地挖走过后,将挖出来的空地用作我家重新建房使用。但泥土挖走之后,却又得不到重建住房地基的批准。同时又因土量不够,与村民黄某某以同等条件协商挖土建房,现黄某某的房子已建
好入住,而我家重建住房的申请却一直未得到批准。
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此处为熟田熟土不能用于建房。
那么,试问现今整个慈云镇建在基本农田的房子是如何得到建房批准的?此次因危房垮塌致两死一重伤事故发生后,十天时间过去了,善后事宜却一直未得到
解决,死者至今仍未下葬。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
高度重视,督促当地有关部门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尽快公正合
理处理善后事宜,还我们全家一个公道。(薛枫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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