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南
水北调中线工程从
我村经过,涉及我们
一、
四、五等几个村民小组的占地补偿款、如抗旱机井补偿款等
多宗款项,至今仍是一本糊涂账。村民们多次向当地
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处
理。”5月30日,河南省邓州市张村镇程营村第五组村民武安良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谁能为我们百姓伸张公平正义》的书面反映材料中,今年57岁的武安良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武安良,男,汉族,出生于
1962年
10月,初中
文化程度,是河南省邓州市张村镇程营村第五组的一位普通村民。受一、四、五组村民的委托,反映问题如下:
其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我村经过,总占地527.43亩,补偿款
1664.27
万元。分发占地生产小组面积443.25亩,补偿款
1243.94万元。
那么,剩余4
00余万元哪里去了?同
时,如七眼抗旱机井,每眼机井国家赔偿31777元,22.2万多元,交通占16.1亩,每亩赔偿
12798元,款
20.67万元等
19项计4
00余万元补偿款,未分
给被占地村民。去向不明。
其二,南水北调
项目部和料场施工期间,占我村一、四、五组
200多亩土地,施工结束后镇政府
安排复耕,到现在没有复耕完善。土地不能耕种达5年之久,村民们一
直也没有见到临时占地补偿款。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诉求,至今仍得不到
解决,也不知是什么原因。
其三,南水北调施工期间临时通道1200
米左右,占地10余亩。按临时占地每亩1754元,三年多没有向被占地小组发放。是谁拿走了这笔款?临时占地除新修路占地,还有
500多米没复耕。
就上述问题,五年来村民们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18年由市纪委立案调查,到现在所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
《中
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有具体规定,要求村民委员会及时或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
权向乡、镇
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
依法承担责任。为此,恳请上级领导予以
高度重视,督促张村镇政府及程营村委会尽快公布相关账目,理清上述款项的去向,给全体村民一个明白。按照土地整治标准复耕,依国家占用耕地临时占地补偿标准全额发放群众。属于专项资金的坚决不能截留挪用。以待关注结果。(河南省邓州市 武安良)
来源:中国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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