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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盗窃他人大额中奖彩票的行为构成犯罪(盗窃彩票中了大奖)



              (图片来源:芜湖新闻网)
 
两年前,江苏宝应男子陈某盗窃中奖25万元的彩票,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民币六万元。近年来,盗窃他人中奖彩票的事情有发生。据媒体报道,江苏省邳州市官湖镇双沟村北沟涯庄村民陈振业爆料称,在当地某彩票销售店购买彩票中奖,却被该彩票销售店老板据为己有。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还其个公道。

       
 
陈振业,女,出生于1965年7月,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是江苏省邳州市官湖镇双沟村北沟涯庄的一位村民。据其讲述:不时听到有人购买彩票幸中大奖的消息,便想碰碰运气。前年农历腊月二十六日晚上七、八点钟,我带10岁的孙子许诺到官湖一编号为3945(现改为5911)的彩票销售店购买彩票,当时店内没有其他顾客。先买一张彩票,未中奖;接着又买一张“动物园”,刮开后交彩票销售店女老板。女老板了后,给我5元奖励。我家和体彩店是邻居,通过交谈,我才知道我买的张彩票中奖了,中了85万元。问她要,她不给,“我的中奖码是05141505501334281133,我有证据证明中奖彩票是我买的”。

       
 
上述宝应盗窃中奖彩票案主审法官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盗窃罪。中奖彩票属于不记名、不挂失支付凭证,应根据其票面数额及盗窃时应得的奖金等可得益计算犯罪数额。

新闻链接:  
 
    一男子盗窃25万元中奖彩票获刑三年六个月并罚六万元

    中新网南京(2017年)5月8日电 (记者 崔佳明)8日,记者从扬州宝应法院获悉,宝应男子陈某盗窃中奖25万元的彩票,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买彩票中大奖,是很人梦寐以求的事,但宝应县山镇陈某因发财心切,竟然采取调包的手段盗取别人的25万中奖彩票。据当地检方指控:201612月28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陈某在宝应叶挺东路县民政局一楼中福在线大厅,在明知被害人徐某已中25万元人民币大奖的情况下,用己的一张投注卡将被害人徐某已中奖的一张投注卡采取调包的手段盗走。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所盗取的彩票经公安机关法扣押后已发还被害人。
 
该案主审法官说,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中奖彩票属于不记名、不挂失支付凭证,应根据其票面数额及盗窃时应得的奖金等可得利益计算犯罪数额。

    宝应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记者 崔佳明)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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