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新人速看|避雷“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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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毕业季,最近,很多毕业生在找工作,听说一些职场新人遇到了“歪”公司,还有的在签合同时,稍不注意就被“套路”......
今天,记者联系成都法院法官,“po”出歪公司套路和求职陷阱,有助于你辨认。欢迎转发分享给更多毕业求职的同学。
“歪”公司套路一:
找工作需要交押金、体检费?
在求职过程中,某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用工为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服装费等费用,再以各种理由拒绝毕业生入职或中途辞退。
法官:《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求职者谨记,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将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都要谨慎对待。入职体检通常都是要求求职者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正规单位不会代收体检费用。
“歪”公司套路二:
求职要先扣押证件?
某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
法官:绝对豁你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扣留他人证件原件,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需要提供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的,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歪”公司套路三:
找工作还要先贷款?
在求职过程中,某些公司以高薪就业为诱饵,向毕业生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借贷支付培训费,个别公司人员甚至手把手教如何使用贷款软件。
法官:千万别信!求职者要增强辨别和防范意识。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切忌轻率借贷支付相关费用,要核实招聘企业的工商注册、企业信用等信息,并且要注意保留足够的材料,一旦发现被骗,请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
“歪”公司套路四:
找工作需要收取加盟费?
某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以购买商品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中,存在所谓“校园创业”的视频账号,吸引大学生付费加盟,实为不断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
法官:凡是在求职中遇到组织者收取入门费,让参与者通过层层发展人员而获取报酬的,应立即远离。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可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政策咨询或投诉,或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这份录用通知有三大陷阱,你看出来了吗?
“小张,恭喜你被录用了。你的正式工资为每个月6800元,试用期3个月,工资3000元。转正的时候我们再签合同、买社会保险。”对于这样一条HR发来的短信,你感觉有没有问题?
法官:没有发现问题吗?这则短信堪称用人单位的“霸王条款”。
第一,对于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工资有6000多元,试用期工资3000元或减半,太坑了吧!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常常不给试用期的职工发工资或发很低的工资。对于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试用期不买社保,新人生病只有自己贴钱?在职场,试用期不给员工买社会保险,这种情况是违法的。还有公司提出不买社保,转而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补贴的约定,也属无效。《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他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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