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楼不准新建有油烟的餐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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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 长沙餐饮企业肆意排放油烟,将面临严格处罚。21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餐饮企业担起净化油烟责任,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长沙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这3类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销售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应当书面告知买受人不得用于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规定》禁止场所范围内的业主,在出租或者出借房屋时应当明确告知承租人或者借用人不得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行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部门等报告并协助处理。
在餐饮业许可过程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遵守的关于油烟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
餐饮业经营者排放油烟,必须采取油烟净化措施,防止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需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如实记录清洗、维护信息,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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