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好民法典,保护百姓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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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这是我们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个里程碑事件,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我原来在北京工作,近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感到十分的气愤和无奈,特致函你们澄清事实,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近日,吉林省的董先生致函媒体如是说。
我叫董某某,男,吉林省人,汉族。去年11月5日至今年2月2日,我在北京朝阳区十里河鑫源公寓居住。这期间有没有被人监视或者造谣,我不大清楚。我经常会涉及到出差,比较忙。后来因为疫情原因,我担心回家会被隔离,可能会从家里直接出差,于是就换了一家便宜的公寓居住。今年2月2日,搬到朝阳区吕家营五斗94号居住。
大约是在2月底3月初的时候,发现居住地周边人开始对我指指点点,上班什么时间走,下班几点回来,从哪条路回来的。晚上回来窗户对面住户,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还一直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变着法的制造谣言。我跟邻居们都没有任何接触,不知道为何有这样的传言。我找房东说报警,她不让,说我是多想了,就是我跟邻居不沟通,她们才会猜想,我也就没太在意。后来传言越来越严重,总会有人偷拍,编造谣言。
没办法我只能换了一个公寓居住。3月27日,我搬到了房山区长阳镇朱岗子村2区169号红旗公寓居住,在这网上申请了北京居住登记卡。我留了公司的信息。问题开始严重,我早上出门上班,背后就有人拍照,然后就是照片互发。出门穿的什么,几点坐的地铁,在哪转的车,信息传的到处都是。坐车经常会有人指指点点,车上还有人说着各种各样的谣言。我坐的三条地铁线路,都在谈论什么有个变态会坐这几条线,在哪转车,导致坐车的人都很恐慌。
于是,我就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民警说我没有照片、视频等证据,只能给我做笔录,不能查证。紧接着事情越来越严重,上班路上经常会听到涉及到人身安全威胁的话,偶尔还会有人尾随,一到地铁口就有人开始偷拍我,然后微信互发,对我指指点点,说我一些难听的话,更有人造谣说我去派出所民警都不管我,导致造谣传谣者更加大胆,肆无忌惮。过安检背包里有什么东西都被互传,在哪转车,穿的什么衣服,在公司附近吃了什么,花了多少钱。没几天住酒店刷身份证就会自动报警,问了别人说我被监控了,只要使用身份证就会自动报警。我报警时,派出所说没证据查不了,刚出派出所没几天就把我身份证监控了。我去派出所去问什么原因,答复说不知道我身份证被标红是啥意思。接着,公司信息也被扒出来了。谣言传到公司,说法五花八门,整个办公楼都在谈论有变态什么的,办公楼门口还经常会有几个人在那转来转去的,经常会有人以什么收电脑送快递名义到我们公司门前看这看那的。我听别人讲是我走路背影的视频,一个女人声音在那里解说,说我什么变态之类难听的话。
为了不影响公司跟领导,我离开了公司到了合肥。刚到这边谣言就传到这边了,说我什么变态,在北京惹事了,找关系花钱解决的,然后就逃到合肥来了。现在听说是我的身份证信息都已经在网上被公开,工作单位信息也被公开了。现在我一举一动都被别人监视着,传我是在逃犯,说不上哪天可能就犯事了。
希望你们不要在制造传播谣言,不要给疫情刚要褪去的社会再制造恐慌了,希望将造谣者绳之于法,还我清白。还有我并没有违法,也没有危害社会,为什么给我身份证监控,我的信息为什么会被泄露出去,希望能够有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也希望好心群众能给我提供证据和线索(提供线索可以加我微信:ywz_427),好让造谣者早日接受法律制裁。 (董生)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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