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归途被撞致一死二重伤 被认定承担主责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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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5日,我年仅34岁的妻子曾秀妗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身亡。事发当天,交警没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测量,还认定对方的车才开23Km的时速。而且认定我方是负主责,对方负次责。我们认为龙岩市新罗交警大队的勘察有偏袒对方的行为,责任认定与事实严重不符。”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永平镇某村钟武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钟武发,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系死者曾秀妗之夫。2020年6月15日下午4点40左右,我妻子曾秀妗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接小孩放学回家。由于天气有点下雨,就从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快速通道的左侧辅道返回。行驶至福建龙岩连益混凝土有限公司路段时,突然从主道上捌进一辆林某强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水泥搅拌车),发生碰撞,造成一死二重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龙岩市新罗交警大队不让我刻录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也不提供对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而且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方是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事发当天,也没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测量。还认定对方的车才开23Km的时速。但现在我有现场的照片。现场虽然被雨水冲过,但是看刹车痕迹超过6米多。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国家反复强调,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我们认为,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事实严重不符,而且对搅拌车司机涉嫌酒驾及超速行为,不但没有相应的惩罚,而且像是纵容、允许这样。恳请上级领导给予关注,在查明事实真相后,给予重新认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福建龙岩 钟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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