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州市:152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8年何时了?(汝州寒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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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7年,湖北十堰市农民王显伟与150多个老乡去河南省汝州市瑜皓煤矿有限公司施工,2009年3月完工后公司只结了部分工人工资,多次讨薪后拿到了420余万元的欠条。多次讨要,始终无果。2014年11月6日,新京报以《十堰152名农民工发帖点名市长 称工资被拖欠引热议》为题,对此事进行了公开报道。人民网、新华网、中国青年网以及腾讯、网易等多家媒体相继转发,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然而,时至今日,问题依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李克强总理曾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2016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治理措施。
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能够从践行宗旨、立党为公、民生为本的执政理念出发,设身处地为152名农民工兄弟着想,转变观念,拓展思路,穷尽智慧,使问题早日得到妥善解决。
以下是新京报刊发的报道:十堰152名农民工发帖点名市长 称工资被拖欠引热议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力 实习生 马金凤)近日,湖北十堰152名农民工在网上发帖,反映数百万元工资款被河南汝州拖欠一事,网帖因点名市长而引发热议。
今日(11月4日),河南汝州市有关部门回应称,网帖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欠薪企业已被重组,资不抵债,企业因政策所得的关闭补偿款也所剩无几,所欠420余万元,最终得到9%支付。汝州市煤炭局一负责人称,剩余欠款应找原企业法定代表人讨要。
昨日,发帖人王显伟告诉新京报记者,2007年,他与150多个老乡去河南省汝州市瑜皓煤矿有限公司施工,2009年3月完工后公司只结了部分工人工资,多次讨薪后拿到了420余万元的欠条。
“我们已经讨薪五年了”,王显伟提供的其中一张欠条上写着,“今欠王显伟工程款及工人工资款1,272,522元整。署名为”瑜皓煤业有限公司“,并盖有瑜皓煤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章,借款日期是2010年3月14日。
2008年4月,王显伟以福建福鼎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人的身份承包了汝州市原瑜皓煤业有限公司的工程,雇佣十堰市百余名农民工施工,完工后瑜皓煤业欠下王显伟工程款、设备款、押金及工资等425.222万元,王显伟也未付清民工工资。
汝州市相关部门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湖北十堰市王显伟等152名农民工反映汝州市瑜皓煤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款等有关情况的说明》称,152名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实属与王显伟之间的债务纠纷。
官方称,2010年河南省实施小煤矿兼并重组,瑜皓煤业被平煤神马集团兼并重组。2011年9月23日,瑜皓煤业依法自行关闭 (王显伟强调,瑜皓煤业属于“关闭”,而非“兼并”。——编者注)。根据相关政策,瑜皓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关闭共得到补偿款1660万元。
情况说明称,由于相关债权人提起诉讼,法院直接从瑜皓公司补偿金中扣划1160万元,仅剩余500万元,而汝州市人民法院还有4起案件涉及瑜皓公司737.43万元的债务要强制执行。
“2011年11月,主管副市长召开有关瑜皓煤矿经济纠纷的专题会,引导各债权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债务纠纷。但王显伟等一直未提起诉讼,坚持走信访渠道。”对此,王显伟表示,我们也没有钱,请不起律师。
2012年1月22日,汝州市政府办对照瑜皓公司提供的债权人名单,按欠款数额6%的比例付予债权人。“考虑到湖北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协调组与其他债权人协调,所欠王显伟各类款项420余万元,最终按所欠款项的9%支付,共支付30多万元。”
425万欠款收到30万,剩下的钱该由谁偿还?今日(5日)下午,汝州市煤炭局一主要负责人介绍,目前,给瑜皓煤矿的1660万元的补偿专款已经“分完”,王显伟剩余近400万欠款应找瑜皓煤矿原法定代表人苏景义讨要。
工商公示信息显示,汝州市瑜皓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年底,法定代表人为苏景义。上述负责人称,苏在煤矿建设好不久,就遇上小煤矿重组,当时欠下5000余万元,现补偿专款偿付1600余万元,还有3000余万元债务,而苏景义现在正在外地打工。“这个账他也认,但是他没钱还。”
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苏景义,电话无法接通。
原载:新京报网
原文链接: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4/11/05.340263.html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