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活动轨迹(河北新冠肺炎患者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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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郭某鹏,男,30岁,现住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京北社区中原东路73号楼。
3月1日—11日活动轨迹如下:
3月1日,郭某鹏由北京首都机场乘EY889航班飞往阿联酋阿布扎比;
3月6日,由米兰乘EY88航班飞往阿布扎比,转乘EY888航班于北京时间3月7日8时50分抵达北京首都机场,经测体温正常出航站楼后,乘坐机场大巴于10时30分许至北京西站。
3月7日13时,经测体温正常,由北京西站乘K267列车(17车厢63号)于21时50分到达郑州站西广场,后步行到家。
3月8日7时28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1号线0143车换乘5号线0516车(医学院站-郑州东站-康宁街站)至单位(郑东新区基运大厦6楼)上班;18时49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5号线0507车换乘1号线0143车(康宁街站-郑州东站-郑州火车站站)下班回家。
3月9日7时31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1号线0144车换乘5号线0532车(医学院站-郑州东站-康宁街站)至单位上班;18时45分,经测体温正常,乘坐地铁5号线0506车换乘1号线0129车(康宁街站-郑州东站-医学院站)在医学院站出地铁后,步行至一心堂郑州中原路连锁店买药,后居家未外出。
3月10日8时,经大数据比对,发现其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赶至居住地,由120救护车将郭某鹏转运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15时30分,因发热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7时,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3月11日确诊。
郭某鹏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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