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比黑帮大片!抖音百万粉丝云南网红“大哥”竟是黑老大 网友神回复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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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云南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铁面执纪严肃问责
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这些涉黑涉恶组织及人员
均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就在前几天小掌推送了
被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中部分典型事例
收藏枪支、唆使他人暴打情敌,云南5名落马厅官充当保护伞细节曝光!
黑恶势力有多恶? 一起直击云南这些 神似黑帮电影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德宏抖音百万粉丝网红“大哥”
竟然是黑恶势力团伙头目
4月23日云南省11个州市的28家法院公开宣判了36件涉黑恶犯罪案件,包括涉黑案件3件,涉恶案件32件,涉“保护伞”案件1件。当日下午3点,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会上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
从2018年1月专项斗争开展至今,云南全省各级法院
受理一审涉黑案件49件734人,涉恶案件303件2443人,
审结涉黑案件15件,涉恶案件198件,
判决人数2367人,判处重刑人数542人;
受理二审涉黑案件9件93人,涉恶案件90件918人,
审结二审涉黑案件4件34人,涉恶案件59件648人,
判决人数682人;
受理涉“保护伞”案件10件17人,审结3件3人。
德宏芒市
“你一定要逼自己优秀,因为只有优秀了,所有的事才会跟着好起来”“不要骗女人、因为能被你骗的女人都是爱你的人”一男子自拍抖音激励大家“好好工作”“爱护女人”,原来所谓的“好好工作”是以“经济信息咨询”等为幌子,在芒市进行高利放贷,并雇用社会人员进行暴力、软暴力讨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为严厉打击以杨耀菠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2019年4月23日凌晨,芒市公安果断收网,成功摧毁以杨耀菠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杨耀菠等13名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来源 平安芒市
德宏抖音百万粉丝网红“大哥”
竟然是黑恶势力团伙头目
4月23日,“平安芒市”公众号分别发布了“【内附视频】太给力了!芒市警方夜间瞬间成功摧毁以杨耀菠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扫黑除恶】关于敦促芒市以杨耀菠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及征集该犯罪团伙 犯罪线索的通告”两篇文章,眼尖的网友一眼便识别出这位杨耀菠就是德宏的抖音网红”大哥”——“龙XXX”。
在抖音里,他一直以一个“好大叔”的形象自居,抖音作品大多是鼓励网友们要努力工作、爱护家庭以及各种人生哲理的内容,其形象签名为:只管努力、天道酬勤。
但是在现实生活里,他是“芒市888经济信息咨询公司”的负责人,长期以来,以“经济信息咨询”等为幌子,在芒市进行高利放贷,并雇用社会人员进行暴力、软暴力讨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图片来源 平安芒市
在事发之后,杨耀菠的抖音账号下面也炸开了锅,网友@芒市柠檬水留言“4.23晚,刚刚看到新闻,估计很长时间才能看到您的抖音了。”让人哭笑不得。
多次跨境绑架拘禁我国公民
德宏州打掉一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7年8月29日,缅甸向瑞丽边防检查站移交两名受伤的中国籍男子韦某某和黄某某,其中韦某某因伤势严重当日死亡。随后,瑞丽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成功打掉了以陈某、李某为首的跨境绑架拘禁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刑拘10人,逮捕10人,破获刑事案件11起。
经查,该涉黑团伙以陈某、李某为首,吴某某等人为骨干,梁某等人为成员,共有犯罪成员10人,自2017年8月以来,曾模式化、流程化多次实施犯罪活动。该组织主要由陈某负责管理指挥,通过在网络上发布“无手续、无抵押、低利息贷款,免费旅游,高薪务工”等虚假消息,诱骗中国公民到我省边境,组织其偷渡出境至境外赌场参赌。随后通过故意制造赌债,再以偿还赌债或高额车旅费为由,将我国公民非法绑架关押,采取殴打、虐待、侮辱等手段,强迫被害人打电话给自己的亲友勒索赎金,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造成了1人死亡、1人重伤、多人失去人身自由的严重后果,严重侵害中国公民的人身与财产权益,对相关区域内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造成了危害,对国家的边境安全产生了威胁。
目前,该案已依法开庭审理。
关押中国公民勒索亲友获利
这个涉黑团伙主犯被判死刑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陈伟为非法获取高额经济利益,先后纠集李洋、贾占雨等人,形成以陈伟为组织、领导者,李洋、贾占雨、兰茂源、桂仁晴、吴子恒、包福云为积极参加者,张永华、梁超、梁平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集团以缅甸木姐“星际赌场”为依托,利用网络发布虚假贷款信息并提供交通旅费等手段,先后将11名中国公民诱骗至“星际赌场”,采取利诱、威逼手段迫使被害人刘某根等借款赌博制造赌债,并搜光被害人随身财物,之后通过对被害人进行关押、殴打、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赎金,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多人失去人身自由的严重后果。
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德宏州中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陈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李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判处贾占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判处其余被告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罚金人民币4万元不等的刑罚。
昆明晋宁
23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黑老大数罪并罚 领刑25年
4月23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敏等2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一案。
晋宁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敏长期从事赌博活动,自2014年以来,为在赌博活动中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朱某敏与高某等人逐渐形成了以亲友、老乡为纽带的团伙组织。
2014年年底,朱某敏等对杨某某开设的赌场实施抢劫,获得一定经济支撑后,该组织快速发展壮大,形成了以朱某敏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陈某勇、高某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王某胜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
自2014年底以来,该组织通过暴力、滋扰、逞强争霸等方式控制了昆阳地下卖淫场所、地下赌博场所保护费的收取,通过收取保护费、组织卖淫等手段非法获利72万余元。
晋宁法院审理后,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晋宁法院作出一审依法判决:、
朱某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组织卖淫罪、容留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某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35万元;
其余被告人分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分别判处20年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晋宁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此次公开宣判,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其他涉黑涉恶犯罪人员。
玉溪市纪委监委通报
1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
1.澄江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及相关党员干部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
2012年至2018年间,以尹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澄江县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澄江县政法机关履职不力,有案不立、查而不严、立而不处。澄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凤麓街道党工委、凤麓街道办事处等6个单位分别受到检查问责;县委原常委、县委政法委原书记马浩等18人分别被立案审查,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杨礼平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亚波涉嫌滥用职权,说情干预,充当恶势力犯罪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8年4月,王亚波利用担任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在澄江县公安局承办以董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件中,向相关领导说情打招呼,严重干扰办案。王亚波被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3.新平县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不力及相关党员干部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问题。
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玉溪市文化和广播电视局原主任科员曹仕祥指使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暴力方式,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生产经营设施,涉嫌寻衅滋事和破坏生产经营犯罪。曹仕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新平县政法机关在处理以曹仕祥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犯罪案件中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拖延处理,新平县公安局党委受到检查和通报问责,新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巨立中等4人被立案查处,县公安局和漠沙镇派出所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处理。
4.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科员吴波、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民警张勋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7年,吴波接受某恶势力团伙成员薛某查询他人信息的请托,向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民警张勋寻求帮助。张勋违规使用公安信息网查询并将他人信息提供给吴波,致使该恶势力团伙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吴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张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山派出所民警黄林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7年2月,黄林明知以张某某、李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利用经营某酒店足浴中心组织卖淫活动,仍以妻子名义投资该酒店并参与分红,且为该恶势力团伙成员打听案情、分析案情、干扰办案,教授李某等人串供、作虚假供述,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黄林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玉溪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刘建勋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6年7月,以华某某、柳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因经营某足浴城涉嫌组织卖淫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刘建勋在华某某被羁押期间,召集柳某等人共同协商通过支付华某某补偿费的方式,达到华某某不向司法机关供述柳某涉嫌共同犯罪问题,帮助柳某逃避刑事处罚。刘建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春和派出所原副所长罗学千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7年2月至10月,罗学千在负责查禁张某某、李某、陈某某等恶势力团伙组织卖淫活动期间,严重失职渎职,致使张某某、李某、陈某某等人相互串供,出具虚假证明,未向某公安机关移送涉及陈某某的相关案件材料,致使陈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未受到法律追究。罗学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黄营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宁党国涉黑问题。
2016年5月,宁党国违反国家法律参与向江川区大街街道上头营社区居民高利放贷,伙同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实施非法暴力讨债,涉嫌非法拘禁犯罪,并收受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送给的钱物。宁党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9.通海县河西镇甸心村委会原主任周正伟“村霸”及涉恶问题。
2012年至2018年,周正伟利用担任河西镇甸心村委会主任、土地信息员职务便利,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盖住房,且在行政执法机关下达处罚决定书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拒不纠正违法行为,仍长期侵占集体资产,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周正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0.华宁县宁州街道铁埂小学教师杨忠兴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问题。
2016年6月至2018年8月,杨忠兴伙同张某某、张某以成立某商贸公司为幌子,实施非法高利放贷、转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且涉嫌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手段进行讨债。杨忠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1.新平县水塘镇大口村委会原主任紫保发“村霸”及涉恶问题。
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紫保发在担任新平县水塘镇大口村委会主任期间,存在长期无故扣押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押金、代领并长期未归还蔗农售卖甘蔗款、占用困难户临时救济款、截留并非法占有集体资金,且教唆他人作虚假陈述、对抗组织调查,阻挠、干扰案件查处。紫保发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和水塘镇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2.元江县人民检察院科员汪卫才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7年底至2018年4月,汪卫才接受杨某某、何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请托,为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出谋划策,干扰基层政权,操纵基层选举,帮助杨某某、何某某当选为澧江街道南洒村委会旧寨组组长、副组长。此外,其还插手基层公共事务,以介绍律师诉讼代理为名收取律师费,强迫群众变更租地合同。汪卫才受到撤职的政务处分。
13.易门县原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万开华和浦贝管理所原所长孙卫华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万开华、孙卫华不履职不作为,明知以董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浦贝乡白泥洞盗采瓷土不制止、不报告,将巡查信息提供给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致使白泥洞瓷土长期被该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盗采。万开华、孙卫华已被立案审查。
昭通彝良
“江湖兄弟”祸害乡里 十七恶棍依法领刑
“这伙人在当地作恶多端,作案持续时间长,作案范围广,群众十分恐慌,敢怒不敢言。”彝良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说。
经彝良县公安机关查明,自2010年以来,王某勇、何某红先后纠集漆某宾、杨某林、杨某元、李某建等,形成“江湖六兄弟”,并不断扩充小弟,最后增至18人。这些人两三人一组,三五人一伙,称霸一方,在彝良县龙街乡、洛泽河镇仓盈村等地多次随意殴打辱骂他人,强拿硬要,随意毁坏他人财物,强揽工程,帮人索要债务,插手经济纠纷,以威胁、要挟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寻衅滋事34起,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典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0年至2017年7年间,王某勇、何某红和“江湖兄弟”们在当地强揽工程、帮人索要债务、插手经济纠纷,以威胁、要挟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14起。
彝良县公安局经过半年多的抽丝剥茧、调查取证,形成了30卷5000多页的案件材料,查获涉案事实多达61起。
2018年12月14日,彝良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彝良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勇、何某红、杨某林、何某江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相关被害人采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中杨某林、颜某军涉案数额巨大,王某勇、何某红等10人涉案数额较大,以上被告人的行为已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
彝良县人民法院根据1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
王某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撤销彝良县人民法院对何某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中,对被告人何某红的缓刑部分,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何某红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5000元。
其余15人被判处了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扫黑除恶,任重道远。王某勇、何某红等17名“江湖兄弟”结成恶势力团伙危害百姓,被依法审判,证明了彝良县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也让群众过得更安全、舒心。
2017年3月7日,网民向巧家县公安局举报“张三”等人涉嫌黑恶势力线索,昭通市公安局立即成立“3·07”专案组立案侦查,经过半年的线索核查和秘密侦查,成功打掉以张某勇为首的涉黑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缴获作案工具钢管25根、刀具16把、棍棒2根、对讲机4部,扣押涉案车辆9辆(价值200余万元),查封涉案房产2套、餐馆1个(价值200余万元)。
经查,该团伙主要通过宣扬暴力吸收发展成员,组织呈金字塔式,分为“四级”,结构稳定、层级分明,有明确“规矩、要求”和任务分工,管理完善,具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2012年以来,该团伙在云南巧家、四川宁南等采取打砸、恐吓、威胁等手段,非法控制赌场、卖淫场所等非法行业,疯狂实施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造成经济损失300余万元,100余名群众被侵害,1人死亡、1人重伤、11人轻伤、20多人被强奸的后果,严重破坏了多地社会、经济秩序。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理州
打掉一涉黑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
2018年1月15日,大理州公安局组织州局和弥渡、祥云等10个县公安局民警,成功打掉以邓某勇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破获刑事案件149起,缴获管制刀具49把,钢管、棍棒10根,仿真枪支2支,爆炸装置1个,赌博游戏机123台及大量物证、书证,扣押涉案车辆15辆,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90余万元,查封涉案房产 5 套(价值2000余万元)。
经查,该犯罪组织持续时间长、人数众多、组织层级清楚、骨干成员稳定、内部管理严格、社会关系复杂,以公司为掩护,按照公司管理模式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自2011年以来,邓某勇、翁某才纠集唐某能、杨某磊等人,采用暴力和“软暴力”等方式,垄断大理市金港片区娱乐行业场所,以KTV、慢摇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为据点,通过实施组织妇女卖淫、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敛财,牟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目前,该案已依法开庭审理。
保山施甸
抽取嫖资作保护费牟利 5名犯罪嫌疑人获刑
2018年6月以来,在施甸县城出现了一个以何某为首的,对站街卖淫的卖淫者进行纠集、管理和控制,多次实施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活动,并从中抽取嫖资作为保护费牟利的恶势力团伙。
“在施甸某商业街一带,有一伙人对站街卖淫女进行控制后,专门收留和组织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并威胁每个卖淫女向他们上交保护费,如有不从就实施殴打!” 2018年9月,施甸县公安局接到这样一条举报线索。接警后,施甸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专案组民警缜密侦查,摸清了该恶势力团伙的犯罪事实:2018年6月起,何某伙同王某、赵某、杨某和刘某等人一起,通过纠集、组织在施甸县甸阳镇的多名卖淫者进行卖淫活动,并从中抽取嫖资作为保护费牟利。后来,何某还安排赵某和杨某对卖淫女实施威胁和恐吓,每月收取保护费,并多次运送卖淫者从事卖淫行为。同时,何某伙同刘某租房组织10余名卖淫者实施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
2018年11月6日,对该涉恶团伙的收网行动正式展开,最终,施甸县公安局成功摧毁以何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等案件19起,抓获嫌疑人5名。
4月23日,施甸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判何某、王某、刘某、赵某、杨某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五人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查获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临沧
诱骗他人出境后勒索赎金 涉黑团伙"老大"被判无期徒刑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
2018年1月初,被告人刘然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徐晓成、蔡迎波、徐光兴等人,在缅甸老街租赁房屋,利用网络平台发布签单赌博、办理贷款、高薪招工、经商贸易等虚假信息,诱骗中国公民通过云南省镇康县边境便道非法出境至缅甸老街。之后,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关押、殴打、虐待、抢走随身财物等方式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赎金。形成了以刘然为组织者、领导者,徐晓成、蔡迎波为骨干分子,徐光兴、沈德华、葛小强、彭桥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自2018年1月以来,先后作案4起,侵害人数14人,勒索钱财人民币6万元,严重破坏边境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临沧市中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绑架罪判处刘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有期徒刑20年至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刑罚。
景洪
非法追债实施敲诈勒索 景洪这个高利贷团伙栽了
景洪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
2017年7月,被告人周柯以“东恒商贸有限公司”名义进行高利放贷,被告人玉艳、刘浩、杨建等人负责收账。该犯罪团伙多次使用非法拘禁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其中,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间,该组织以日利息350元每万元向龙某等人放款,无需任何抵押物,借款时即扣除当日利息,每日18时前还利息,逾期则翻倍计息。龙某等人因利息过高无力偿还,遂按周柯、玉艳的要求写下高额借条。随后,周柯指使玉艳等人通过非法拘禁、威胁恐吓、体罚打骂等手段催收欠款本息。
受害人为偿还高利贷,铤而走险实施贩卖毒品、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岩某光迫于日利息3.78万元的巨大压力而持刀自杀,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岩某光出院后,周柯又带人到其家中催债,胁迫岩某光签署118万元的欠条,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景洪市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周柯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处玉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余被告有期徒刑3年至2年不等的刑罚。
普洱
组织村民打砸闹事 冲入公安局扰乱治安
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
2017年6至7月,被告人白忠良、陶国春等人先后三次分别组织村民40至50人,携带砍刀和锄头等工具到某花木公司毁坏公司财物。经鉴定,第一次受损财物价值人民币56.5.32万元,第二次受损财物价值人民币72.2435万元,第三次受损财物价值人民币2.841万元。
另外,在白忠良、陶国春、赵会芳被刑事拘留期间,杨江会等30余名村民以到江城县公安局讨说法、要人等为由,不顾安保人员劝说,强行挤烂铁门冲入公安局,在公安局信访室旁车辆通道上静坐3小时左右,严重扰乱公安局正常办公秩序。
江城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白忠良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4年不等的刑罚。
红河州
局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红河州个旧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
被告人刘汉书担任金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超越职权,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刘顺荣(已判刑)经营的金平县三家寨采石场充当“保护伞”,使得三家寨采石场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得以通过年检,非法开采行为一直得以持续,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另外,刘汉书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郑某伟、王某银、胡某勇、李某胜等人送给的财物共计95.6万元,并在矿山开采、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以出国考察办理签证需要提交个人存款证明为由,挪用单位公款10.2万元用于银行定期存款及购买基金的营利活动。
个旧市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刘汉书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素材来源:德宏团结报、平安芒市、新华网、云南网、春城晚报、昭通日报、保山警方、掌上景洪、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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